为啥每次韬子那孙子跟我打完电话都会文思如尿崩,谁与我争锋呢?这篇文章的标题有韩寒的味道,语言有王晓峰的影子,论证有6系的风采,最重要的,思想有我的遗传。但很快文章就从Live Spaces上消失了,难道是被和谐了?还是自己的地盘好,替他贴了。

如果我问一个女孩你会不会去卖淫,我想多半会得到否定的答案;如果我问一个男孩(或男人)你会不会让你的女朋友(或老婆)去卖淫,我想得到的多半也是否定的答案。(有怀疑的问问你自己,如果愿意,请赶快留言告诉我,这又是一个我的社会学研究课题。)但卖淫可以带来经济效益啊,能有不少收入啊!所以我就奇怪了,为什么这么多人不愿意去卖淫呢?有人告诉我,说卖淫是对自己人格的侮辱,自己还没有贱到如此地步! 哦~~~如果你不觉得人格被侮辱了就会去卖淫了…… 但我更奇怪的是,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要去家乐福呢?有人告诉我,说能省不少钱呢!是啊,不错的经济效益。但我代表全球华人中的愤青觉得这是对你人格乃至国格的侮辱!所以,你如果还在还去家乐福,基本上是在卖淫了,甚至还不如卖淫。 如果你一个月去家乐福消费10000RMB(我相信正常人都没这么多),家乐福比其它超市便宜10%(我相信也没这么多,也许还贵),于是你一个月节约 了1000RMB,挺多的。但你要卖淫的话,一个月如果买三次还没超过1000RMB,说明你的姿色不适合看我的blog。 以上是夸张的统计。正常情况,一个月你去两次超市,每次消费200RMB,假设家乐福比其它超市便宜2%(就是瓶汇源果汁沃尔玛如果卖12.8,家乐福要比12.5更低,基本上很少),你一个月去家乐福省了8块钱,但你丢的是人格和国格。你真的不如去卖! 男士,如果你女友或老婆还在去家乐福,说明她已经很有潜质了。 女士,你自己看着办吧。 以上纯属我在瞎扯,我对去家乐福的人没有丝毫歧视,我只是觉得现在卖淫的够多了,大家不要给警察叔叔添乱了。